【资料图】
日前,南昌市东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院中队接到反映称,有人在小区里散养家禽,影响了小区环境,给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带来困扰。接到举报后,该中队执法队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处理。
在八一大道461号一小区内,执法人员找到了当事人,向其告知了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,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整改。经过宣传教育,业主当场表态配合执法工作,并立即进行了整改,还居民宜居安静的生活环境。
值班编辑:严佳成
值班审核:范俊杰
值班编委:朱晓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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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-06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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